2021年10月7日,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第627号《关于保证居民基本食品供应和维护国内市场价格稳定的补充措施》内阁令。
01 、在2022年5月1日之前,以下水果免关税:
香蕉、猕猴桃;鲜枣或干枣、无花果、菠萝、牛油果、番石榴、芒果和山竹果;新鲜或干的柑橘类水果;鲜木瓜、苹果、梨、木梨等。
02、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销售和进口以下产品免征增值税:
肉类(牛肉、羊肉、鸡肉);活体动物(牛和家禽)及其屠宰产品;马铃薯和冷冻鱼。 了解更多,点击进入
03、2021年10月20日,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第5262号《关于进一步扩大有竞争力产品生产的举措》总统令,规定2024年1月1日前对82
种进口原料和半成品适用进口零关税,其中包括:
蓖麻油、石棉、固体形式氢氧化钠(烧碱)、动植物来源染色剂、玻璃釉和釉料、表面活性剂、洗涤剂、人造蜡、预制胶粘剂、人造毛皮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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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
下面这些产品在乌兹别克斯坦定期限内免关税、零关税和免增值税 2021年10月7日,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第627号《关于保证居民基本食品供应和维护国内市场价格稳定的补充措施》内阁令。 01 、在2022年5月1日之前,以下水果免关税: 香蕉、猕猴桃;鲜枣或干枣、无花果、菠萝、牛油… [了解更多]